第十八届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初评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7-18

根据《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相关规定,第十八届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工作已完成初评阶段。为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现将初评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初评工作严格遵循评选标准和程序,在甘肃省文联机关纪委的全程监督下开展。评审专家秉持专业、客观的原则,对申报成果进行了认真审阅、分组评议和综合打分,最终确定了初评通过的成果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7月18日-2025年7月24日。公示期间,如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第十八届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需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我们将对异议人信息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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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示。

供稿:甘肃省文联文艺理论研究室